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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从加拿大带自用机动车回北京[154335]
问题编号:[154335]
问题标题:从加拿大带自用机动车回北京
问题内容:我在加拿大是永久居民身份(但是用中国护照),现在一家跨国公司工作(加拿大区),由于业务原因, 我要到公司在北京的分公司工作3-5年, 然后再回到加拿大。我想将自己的一辆SUV带回到北京自用, 请问是否可以? 清关需要什么手续和文件?关税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总署2010年第32号公告的规定,除按照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专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对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申请进境的新机动车辆,海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征税、验放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