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051]
问题标题:包裹缴税咨询
问题内容:你好,我朋友从美国给我寄了个笔记本电脑的包裹,包裹快递EMS单号为:EE978472890US,7月9日到上海海关,14日我收到上海海关给我邮递的资料提示要交税,但上面没说我要交多少税,另外我是江西南昌的,平时上班无法到上海自己去交税领取包裹。请问我要交多少税海关才能放行包裹快递到南昌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 笔记本电脑税率为10%。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税款可由邮政负责代收,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咨询电话62728748-6202,您可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