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088]
问题标题:行李的抽检问题
问题内容:我从台湾小三通到厦门,请问我的手提箱为30KG,此外还有背包,斜挎包和一些手提的零食。是否超重?如果超重将如何处理?还有就是我的手提箱里面有金门高粱,总重量和瓶数符合法律规定的三公升,四瓶。那请问是否会拆开检查?因为我已经用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谢谢。
答:来信收悉。1、关于行李重量问题请咨询码头客运部门,因为如果需要托运的话一般会有重量的限定; 2、目前对金门高粱的规定是可以携带四瓶,不超过三公升,但同时要考虑距离上次入境的时间,如果15天内入境超过一次不能免税携带烟、酒入境; 3、对于是否开包查验要结合具体行李的过机图像来分析判断; 4、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谢谢你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