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6282]
问题标题:办理设备解除监管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您好,对不起,续编号136278问题补充,我司为外商独资企业(属东莞海关管辖),05年9月以“外商设备物品”的方式免税进口数控机床一批(属鼓励性项目),现已过了5年海关监管期,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到东莞海关申请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2008)179号,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减免税申请人需要海关出具解除监管证明的,可自海关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向主管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