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免税设备到期自动解除监管[152549]
问题编号:[152549]
问题标题:免税设备到期自动解除监管,企业有必要申请解除监管证明吗
问题内容:根据海关总署179号令的规定,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既然是自动解除监管,那为什么又规定,企业在监管期满1年后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证明呢?为什么不直接规定海关再不出具证明了呢?这个监管证明在设备监管期满后,还有什么作用吗?多谢指教!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减免税货物到期自动解除监管,如企业有需要,可以申请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