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设在广西口岸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南宁海关建于1951年10月9日,为海关总署直属正厅级海关,总部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下设11个处级海关、11个缉私分局和现场业务处,另外正在筹备成立1个处级海关办事处。总关机关内设19个部门、2个事业单位。目前,全关共有干部职工1710人,其中海关关员1224人,缉私警察486人。
南宁海关业务辖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关区海关分布点多、线长、面广,隶属单位与总关机关的距离在150-400多公里之间,沿边海关与所辖的业务现场和监管点还有几十甚至上百公里远。
南宁海关业务种类齐全,涉及海、陆、空、内河等运输方式的监管。关区共监管口岸26个,其中一类口岸14个、二类口岸8个、边地贸口岸4个。另外,监管边民互市贸易区(点)25个,临时监管点2个。边境进出通道多,沿海、沿边、沿江可停靠卸货点多、执法环境复杂,打私、监管任务较重。
南宁海关的职能是:依法对经广西各口岸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邮递物品等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它法定由海关征收的税费;查缉走私;开展贸易统计并办理其他海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