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于1989年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直属海关总署领导的正厅级海关。建关之初的监管区域包括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省一区”。随着银川海关于1997年11月成立,西宁海关于1998年10月成立,兰州海关的监管区域变为甘肃一省。现行机构设置有办公室、审单技术处、综合业务处、稽查处、人事教育处、财务装备处、监察审计室、现场业务处、机关服务中心等9个处级机构和缉私局1个副厅(局)级机构。兰州海关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邮编:730070,总机:0931-7705000。 2003年3月18日设立外派机构——兰州海关驻天水监管组(正科级),隶属现场业务处,授权办理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和陇南市的部分海关业务。兰州海关驻天水监管组办公地点位于天水市建设路8号,邮编:741000,电话:0938—6812328。
2004年5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酒泉海关(正处级隶属关)。2007年10月26日,酒泉海关揭牌开关,负责办理酒泉、嘉峪关、张掖三市企事业单位进出口海关通关业务。酒泉海关办公地点位于酒泉市新城区富康路33号,邮编700730,总机电话:0937-2672345。
建关以来,在海关总署的直接领导下,兰州海关依靠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把关服务”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认真办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减免税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转关运输监管等业务;对甘肃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三资企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监管,严格税收征管,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大力开展查缉走私;积极发挥海关统计的预警、服务职能;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实施,深化通关作业改革,大力推进和实施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整顿和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各项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促进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兰州海关认真落实科学治关理念,以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关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保持了积极向上的发展势头,兰州海关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行业和精神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