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5668]
问题标题:保税设备解除监管
报关员培训问题内容:你好,我司为进料加工企业,2005年5月份以鼓励项目免税进口一批设备,现在海关监管到期, 准备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证明.可是在QP里面录单时发现,QP里面没有05年的征免税资料(好象QP系统深圳海关07年以后才用的),请教现在我司要怎么样才能办理解除监管证明?是否可以手工审批?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1、进口减免税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届满后自动解除监管,企业可以自行处置该设备,包括转卖,不需要到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2、如果企业需要取得海关出具的设备解除监管证明,应在设备监管年限届满后的一年内向海关申请,超过一年海关不再受理。贵司2004年进口的减免税设备已超过海关监管年限,自动解除监管,可以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