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7083]
问题标题:风力发电设备退税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从事的是风力发电设备生产企业,我司已收到“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免税通知单”即2009年下半年进口的设备可以享受退税,但“海关总署179号令”中第四章中没有提到具体办理退税的流程。是否从哪个海关缴税就向哪个海关申请退税,具体需要向海关提供哪些资料,是否可以通过我司进口代理公司来办理退税手续。通知单的有效期是2010年3月31日,烦请给于指导。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目前海关总署具体实施办法尚未下达。待总署执行方案明确后,请去企业主管地海关办理征免税认定,然后在缴税的口岸海关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