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7557]
问题标题:关于委托加工
问题内容:您好!关员,我司是一间外商独资企业,内外销比例各为50%.现有几个问题想请教贵关,问题如下: 1.如果我司以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将该批原材料委托另厂加工,之后返回我司一般贸易出口,需要到海关办理什么手续吗? 2.如果我司以手册进料加工进口原材料,将该批原材料委托另厂加工,之后返回我司以手册出口,需要到海关办理什么备案吗?要办什么手续吗? 3.如果我司增加新的生产线,要到海关办理什么变更手续吗? 4.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在生产线上是否要分开生产?是否要指定生产线生产? 望急盼回复,谢谢顺祝新年快乐!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到口岸海关办理一般贸易进出口报关手续;2、先向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及外发加工申请手续;3、视你司进口设备的性质(如减免税或不作价),办理相应的设备审批、备案手续;4、进口保税料件与一般贸易进口料件必须分开存放,未经主管海关同意不得串用,如果贵司有使用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生产的,该设备只能用于生产加工贸易出口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