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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代购奶粉商家对客户的奶粉销售谁是纳税义务人

问题编号:[175084]


问题标题:代购奶粉,商家对客户的奶粉销售


问题内容:请问,国外代购奶粉,谁是纳税义务人。是商家还是客户?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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