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792]
问题标题:国外亲戚寄回来送我的结婚礼物
问题内容:你好,今天DHL电话我说我弟弟送我的结婚礼物已到上海浦东机场,但是要交税。东西是瓷器,价值是228英镑。说是价值已超过个人自用范围,只能算贸易,因此要交15%关税和17%增值税。我想问一下,送我的结婚礼物也必须要收税吗??海关这么没人情味的?交关税也就算了,还要交增值税!!如果不相信是我的结婚礼物,那你们到时候可以来参加我的婚礼啊!打上海海关电话021-68841118,说让我打68894849;打68894849,永远没人接。为什么好好的结婚礼物,不仅要交关税,还要交增值税?!我不是贸易,我是个人自用啊!!请尽快回复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税率10%。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