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271]
问题标题:现在日本邮寄明治奶粉回国可以吗?
问题内容:我家宝宝以前一直吃明治奶粉的,听说现在明治奶粉又可以寄回国了,是吗?一次有规定最多几瓶吗?税收又是怎样的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邮递进境食品类奶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税率10%。根据以上规定,您邮寄奶粉重量不能超过5公斤。如未超过5公斤,按每公斤20元人民币征税。如超过限值,则应办理退运或按一般货物通关,如按一般货物通关需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办理,同时因所寄物品涉及奶粉,需提交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通关单。因此,建议您每次邮寄奶粉不要超过5公斤。谢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