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112]
问题标题:中国至加拿大过境探亲物品税务问题!
问题内容:由中国过境加拿大探亲携带五粮液500毫升、睡衣六套、两条浴巾、六条枕巾、八条裤子、香蕉精、四把雨伞,请问以上物品是否收税?具体税务清单如何?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过境旅客是指持有效过境签证(与中国互免签证国家的旅客凭其有效护照)从境外某地,通过境内前往境外另一地的旅客,包括进境后不离开海关监管区域或海关监管下的交通工具直接出境的旅客。过境旅客,不离开海关监管区或交通工具的可免填《申报单》,行李物品准许过境;离开的按短期旅客管理,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超出旅途自用范围的,由旅客自行委托经海关批准或指定报关运输公司代理承运,比照海关监管货物,由海关予以加封并在《申报单》上批注,出境地海关核对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