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921]
问题标题:自用物品带回国
问题内容:你好。我的妹妹今年8月分去美国留学,想在圣诞节假期回国,她在美国买了ipone、苹果电脑(送了ipad)、但是全是自用的。。请问要征收关税吗?如果要征收税率是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笔记本电脑、手机均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所以需要缴纳物品进口税,经查笔记本电脑税率为20%;手机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