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152]
问题标题:国外网站购买2台液晶显示器
问题内容:我在国外网站购买了2台液晶显示器,声明价值为898欧元,国外通过UPS快递给我,但是到了上海海关后UPS告诉我不能按照个人物品报关,让我退回。请问这种情况UPS说法正确吗?如果不是,请问我需要怎样办理清关手续,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首先,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根据海关相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网购属于商业行为,不属于个人邮递物品,建议按照货物报关。 具体请联系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