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580]
问题标题:电饭煲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我从日本够买了一个电饭煲给家人使用,通过国际EMS快递寄到云南省昆明市,是否需要征收关税? 若要征收,具体是征收多少? 若不征收,寄送使快递单需要怎么注明那些说明?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昆明海关
答:您好,您的留言已受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现将所询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限值和免税额:对寄自或寄往国外的邮包,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对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包,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超出上述免税限额部分,应征收进口行邮税;二、关于完税价格和税率: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规定:电饭锅归入厨房电器用具,完税价格另行确定,海关以参考香港市场价格或国内市场价格的70%来估定完税价格,税率20%。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昆明海关 2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