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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留学生回国探亲,携带物品的问题[139209]

问题编号:[139209]

问题标题:留学生回国探亲,携带物品的问题,谢谢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在法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春节期间向回国2个月左右,过完春节后会法国继续学业。请问我回去的时候,携带的手表,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和钱包,手袋等物品,都需要缴税吗?这些东西我过完年后,还需要带回法国的。谢谢还有就是请问,暂时进出境手续具体是什么回事,要交钱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5000元人民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进境物品如需复带出境的话,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进境时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出境后凭出境报关单办理保金结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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