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3655]
问题标题:个人携带化妆品限制
问题内容:我在韩国出差,预计月底回上海。在上海的朋友们托我从韩国带点化妆品回去,不知道海关对于个人化妆品携带是否有限制?如果有的话上限是多少,是看总金额还是看数量?如果超出标准的话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旅客携带物品进境,以个人自用、数量合理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及其它有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化妆品的进口完税价格根据不同种类的化妆品确定,关税税率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