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801]
问题标题:國貨復進口問題
问题内容:國貨復進口問題我司現有一批男裝棉質裝針織襯衫POLO-SHIRT(HS: 61051000)和女裝針織棉質襯衫POLO-BLOUSE(HS: 61061000)是國內生產, 現已出口報關運到香港, 需再進口國內, 請問進口清關是否需要提供產地證(CO) 由於發票是英文品名顯示是MEN'S 100%COTTON KNITTED POLO-SHIRT(男裝棉質裝針織襯衫)和LADIES' 100%COTTON KNITTED POLO-BLOUSE(女裝針織棉質襯衫), 發票如不加上中文商品名稱是否可以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一)合同;(二)发票;(三)装箱清单;(四)载货清单(舱单)(五)提(运)单;(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七)进出口许可证件;(八)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发票属于商业单据,海关无对发票有中文商品名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