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114]
问题标题:空运出口货物海关允许的最大总量范围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 在空运出口货物的收运中,浦东机场海关允许的货物重量的最大偏差是+/-3% (在空运提单上的申报毛重和机场货运站收运时实际称重间的偏差), 例如:有一票空运出口货物,在主运单上160/12345670申明的货物毛重为1000公斤,但在机场货站收运时称重为1050公斤,由于规定的最大允许重量误差为+/-3%, 1050公斤大于1000 X (1+3%)=1030公斤,这票货物将被拒收,请问这个上下+/-3%允许的重量误差是否是上海机场海关的正式规定,有无相关文件予以参照,我司总部现在查询. 万分感谢! 国泰航空公司机场货运部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溢装数量超过合同、发票数量3%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计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