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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保税物质能否外租仓库存放[189542]

 问题编号:[189542]

 问题标题:保税物质能否外租仓库存放

 问题内容:海关关员:你好,我公司保税物质墨水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根据消防要求,我公司不具备存放条件,想咨询一下能否外租仓库存放,如何办理?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他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以下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2)转口货物;(3)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暂存货物;(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保税仓库货物转往其他保税仓库的,应各自在其仓库主管海关报关,报关时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再办理出口报关。鉴于你司货物属于保税监管货物,对其进行处置、转移等须经海关审核同意。鉴于你司提问问题不够详细,具体事宜,请与主管海关加工贸易监管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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