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0652]
问题标题:如何申报货物的净重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承蒙指教。请问在报关申报商品净重时,商品净重是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材的重量,还是毛重减去外包材和内包材的重量,还是……?举个例子,出口成套手机,一卡板装10个纸质卡通箱,一卡通箱装10台成套手机,一个成套手机实际重量为300克[裸机(手机本身重量)为100克,配件(电池、充电器、光碟等)重量为120克,内包材(彩盒、说明书等纸质材料)重量为80克)],外包材20千克[纸质卡通箱重量1千克*10个,卡板重量10千克],那么出口申报时单个商品的净重是为100克(裸机),还是220克(裸机+配件),还是300克(成套手机=裸机+内包材+配件)?或者是其他?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2008年第52号公告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报关单净重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货物的净重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