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016]
问题标题:外发加工
问题内容:我公司(总公司)是海关注册公司,我的下属公司(分公司)在另一个城市属非法人公司,按照海关要求非法人公司不能在海关注册登记,我的下属公司要作为外发加工承揽企业进行承揽加工保税货物,按照“加工贸易监管办法”规定:承揽企业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须经海关注册登记,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我们是否提供总公司的海关注册及生产能力即可。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需要提供总公司的海关注册登记证明,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工商营业证明和生产能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