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152]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随车起重运输车的HS编码归类
问题内容:随车吊(truck with crane)正式名称:随车起重运输车,随车起重机和底盘组合在一起的一种运输车辆。是由起重臂、转台、机架、支腿等部分组成。通过变幅、伸缩、回转、卷扬等机构的动作来实现随车吊的机械动作,通过不同动作的组合实现起重作业。它广泛适用于市政建设、煤矿、工程、园林绿化等基建材料与其它设备的吊装及运输。随车吊可左右操作,可正反360度旋转,也可全方位旋转。采用军工品质生产,质量可靠,寿命长,工作速度快. 相关车型有2吨、3.2吨、4吨、5吨、6.3吨、8吨、10吨、12吨、16吨、18吨、20吨、25吨、30吨、80吨、140吨,吊机可供选择,可选择直臂或折臂式吊机。尊敬的关员,您好!把随车起重运输车归入8705项下是否正确?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所询商品如果是起重车,请参阅《税则》8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