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3919]
问题标题:办理减免税担保证明
问题内容:您好,由于我的免税表正在办理中,月底货物就要到港了,如何办理减免税担保证明?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大约多长时间即可办理下担保证明?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一)主管海关按照规定已经受理减免税备案或者审批申请,尚未办理完毕的;(二)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海关总署已确认减免税申请人属于享受该政策范围的;(三)其他经海关总署核准的情况。 减免税申请人需要办理税款担保手续的,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向海关提交相关材料。主管海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担保的决定。准予担保的,应当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具体请与主管地海关减免税部门联系。总机0532-82955112转。 第二十一条 进出口地海关凭主管海关出具的《准予担保证明》,办理货物的税款担保和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