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有的随附单证;
(2)受理:各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履行受理手续,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符合条件的材料经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3)审核: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外动植物疫情、法律法规、公告禁令、预警通报等,对海南局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安全评价,作出是否批准提交申请的决定。
(4)批准:国家质检总局于受理申请后20日内(不含风险评估、安全评价、考核评审、办理产地预检手续的时间)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签发:国家质检总局在网上签发《许可证》,各地区分局负责打印《检疫许可证》;
(6)不符合条件的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或各地区检验检疫分局在受理、审核、批准过程中,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网上签发《未获准通知书》,海南局负责打印《未获准通知书》。
拓展阅读2012年报关员考试临考押题套餐(签约保过)
2012年报关员考试准考证副证打印入口
2012报关员强化提高套餐独家全真机考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