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产生误区的途径如下: 1、 作为检验检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原产地政策宣传力度,以网站、媒体、短信、电子邮件、宣传小手册等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方式,让更多的国内企业了解优惠原产地政策和最新的政策动向,特别是新注册企业和人员变动大的企业,要主动加强宣传。
2、 定期举办产地证申领员 培训 班,由原产地业务专家为企业讲授最新原产地政策、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在日常签证工作中实现检企互动,专业的签证人员实时提供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对优惠原产地政策。
3、 深入一线指导各签证企业熟悉相关优惠原产地规则,正确理解原产地要求,建立产品有关资料档案,详细了解原材料来源,加强对原材料供应商管理,同时强化企业内部沟通,申领员需与生产、采购、财务等各个部门各个环节进行充分沟通,如实申报产品情况。
4、 针对目前除普惠制外,我国已签订了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等7个自贸区协定,还有和海合会、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南非、哥斯达黎加等6个正在谈判的自贸区项目。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将在国际贸易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有效避免申领误区,确保“中国制造”充分享受优惠原产地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检验检疫部门应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和有效运用的工作,让更多的外贸企业充分认识优惠原产地政策的含金量,积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各类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分享关税减免的好处,做到应签尽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