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有关电子关封期限问题[177459]

拱北海关:有关电子关封期限问题[177459]

问题编号:[177459]


问题标题:有关电子关封期限问题


问题内容:一般情况下,电子关封的有效为多少?现在因我司手册有做过延期和加签数量,做转厂时,转入方报关时被退单,回执原因说是申请表超期。像这种情况是该如何处理?申请表可以做延期吗?要是申请表延期了,其相对应的收发货单是否相应的延期了,还是要重新做收发货单?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有效期请具体查阅经海关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有效期不得超过手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且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手册办理延期手续后,《申请表》的有效期不会自动随手册延期,为此,贵司需向主管海关办理《申请表》的延期手续。《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收发货单》未有另设有效期,不需办理《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收发货单》的延期手续。


上一篇:青岛海关:进口报关单放行后删单[163198]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