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北京海关:国内购买,后带出境的电子产品是否再入境征税[138067]

北京海关:国内购买,后带出境的电子产品是否再入境征税[138067]

问题编号:[138067]

问题标题:国内购买,后带出境的电子产品是否再入境征税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海外留学生,我已了解到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的存在和内容。我在去年于国内购买的macBook(即“非境外获取”),后带出境。近期又要随身带回国,完全自用。54号公告是否适用? 是否要按54号公告规定交税?是否需要出示相关凭据以免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相关规定,复带进境的个人物品应在出境时如实向海关申报,进境时出具出境申报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可免于征收个人物品进口关税。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上一篇:北京海关:留学生回国带物品[138797]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