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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留学生回国带物品[138797]

问题编号:[138797]

问题标题:留学生回国带物品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问题内容:你还,我是澳大利亚留学生,出境1.5年,今年12月回国。 我有3个问题。 1.给家人朋友带的礼品,比如绵羊油啊,毛毯,化妆品,红酒啊(这些都是澳洲特产),价格会小于5000人民币,所有礼品总数量是小于10个单位,这个数量算是合理的吗? 2.我在国外用的手机是境外获得的,但是不是一次性支付购买的,属于那种交1年话费送手机,合同性质的,每月都会支付,这种情况怎么办? 3.另外我有一台国内带来的笔记本电脑,发票在国内家里。而且我在国外的时候电脑坏过一段,因为急用,又在境外买了一台,价格超过了5000人民币,我能不能带这2台回国? 虽然是政策上,但是我可以证明这2个电脑都是我的自用电脑,使用年龄均超过一年,这种情况海关会对留学生视情况而定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1.留学生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毕业结业之日止),计一件免税指标,任选1000—5000的第三类物品其中1件免税。入境时凭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毕(结)业证书办理有关验放手续。2.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一律计征税费。3.“自用” 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4.关于您所述2台电脑的问题,境外获取的按规定予以征税进境。国内带出的,进境时凭原出境申报单办理复带进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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