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3198]
问题标题:进口报关单放行后删单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们进口一票原木,此票单据进口时未提供“代理协议”给报关行,导致进口报关单和税单均为单抬头(税款已经入国库),无法正常抵税;现需要修改报关单收货单位,同时税单需要更正为双抬头,应该删单还是改单?怎样的一个操作流程?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滞报金可以申请减免吗?请帮忙给予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税款已入库的,税单不能重开。上述情况,请你司向现场海关进口科递交删单申请。因删单造成的滞报金,如符合减免滞报金的规定,则可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