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7506]
问题标题:进口种猪及精液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外商投资企业(贸易类,非生产型)需要进口种猪及精液,目的是销售给国内企业。请问此类进口是否有任何限制?需要提供什么许可证件以及进行什么检验检疫?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由于您提问中未确定相关货物的商品编码或明确信息,因此难以确定其具体监管条件,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般而言,种猪归入品目0103项下,其精液归入品目0511项下,进口时需向海关递交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如系濒危野生动物管理范围的种猪,还需递交由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管理部门签发的允许进口证明书。关于进口时是否涉及经营限制问题,请向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关于检验检疫类别、程序问题,请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