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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2007年进口免税设备

问题编号:[175239]


问题标题:2007年进口免税设备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你好!我司是一家三资企业,我司有一部分设备(免税进口)现在已经到了海关的监管期限,我司现在想把这些到期设备运回境外公司,请问,我司是不是需要先到海关办理一份到期设备解除监管证明?然后我司可以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退回境外吗?望给予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凭《征免税证明》进口的减免税设备,在海关监管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监管,可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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