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9332]
问题标题:朋友寄送的自用物品如何办理交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今天收到了海关报关的通知,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朋友的寄送的自用物品是不用交税的,看来是误会了。通知上面写的东西感觉好像很复杂,有10条要准备的,我现在只准备好了身份证的复印件,另外要朋友找到了当时购物的小票,但是是拍照发给我的,请问这些手续足够了吗?另外请问可以由家人代办吗,我是新进的小年轻,上班都很难请假,如果可以,家人要带什么东西,去什么地方办理?单据上面的电话我有打,但是都是占线的,具体办理缴税的手续是在什么窗口啊?当天去了大概多久可以办理好呢?请您尽快回答,心急如焚啊!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国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税额超过50元起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收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行至天河机场内的海关邮快件监管中心现场办理报关手续。如路途不便,也可委托邮政报关中心代办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27-85818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