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192]
问题标题:已办理ATA出国参展,现货物准备销售,回国后手续如何办理?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有一批货物因出国参展,所以办理了ATA,但是展会上被客户看中并买下,现即将回运,请问回国后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听说是要带资料到海关办理完税证明,都需要什么资料?电话联系不上海关那边,时间比较仓促,麻烦您尽快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石家庄海关
答: 根据海关总署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办法,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和征税由主管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海关)和进出境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的海关)共同管辖,建议企业向上述相关海关咨询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提供的相关手续。可以直接拨打当地海关的服务热线,行政区电话代码+12360。 如该批货物确实在我关区办理的相关手续,请解释,一,该批货物是从哪个口岸办理的暂时进出境手续备案及通关;二,该批货物在境外参展是否超过审批期限;三,购买该批货物的客户是国内还是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