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5338]
问题标题:美国寄回的包裹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4月12日我从美国发回了一件包裹,内含自用的双肩包一个,4月18日有个上海市固话打给我说是EMS,让我提供身份证以备清关,但现今仍未收到包裹,快递公司反馈如未到EMS则无法显示状态,应该还在清关中。麻烦老师帮我查一下具体什么情况,使用的快递公司为UCS,快递单号为TX001303922US,非常感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您可就相关问题咨询现场海关,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咨询电话:021-62673123。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