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进料加工
问题编号:[108030]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
问题内容:有以下问题请教:
1、如果与国内贸易公司签约,料件从国外购买,成品发到国外,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进料加工手册?
2、生产一种产品需要从国外进口6种料件,但有两种是客户免费提供的,生产的产品全部返销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可否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如果可以,客户免费提供的料件,该如何通关?如果不可以,该以何种方式进口? 多谢赐教!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单证:
(一)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有效批准文件;
(二)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三)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
(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由此可以看出,办理加工贸易业务,须先取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