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2840]
问题标题:胶粒税号和品名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胶粒的成份含量: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95-100%,抗氧化剂0-3%,润滑剂0-5%。单体单元:甲基苯乙烯30-40%,丙烯腈15-20%,丁二烯15-20%,丙烯腈-甲基苯乙烯20-25%,苯基马来酰亚胺5-10%。初级,注塑级。请问是归入什么税号?是否可命名为ABS胶粒?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您好,您提供的商品介绍中未分别描述各单体单元的比例,即“丙烯腈-甲基苯乙烯20-25%”需分别描述丙烯腈和甲基苯乙烯的比例。若甲基苯乙烯在整个聚合物的单体中所占比例最大,建议归入税号3903.3010。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核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