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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个人携带海参物品入境[159688]

问题编号:[159688]

问题标题:个人携带海参物品入境

问题内容:请问我要从韩国旅游回来时是不是可以买点干海参回来?最多可以买多少回来?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超出价值部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的规定,海参等食品类税率为10%,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50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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