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奶粉被扣在海关[182710]
问题编号:[182710]问题标题:奶粉被扣在海关问题内容:您好, 关于EMS运单号EK044792833GB被扣在贵海关的事情: 我朋友从英国寄了几罐奶粉,是个人自用的物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该给予放行的,但是为什么EMS需要我亲自到海关交税呢? 我听说一般都是在当地邮局交税即可,因为我家离海关要1个多小说的车程,请问能否改为当地邮局交税?谢谢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答:你好!一、目前汕头关区进出境邮递物品业务办理地点仅为汕头市邮政局(汕头市金环路52号)。 二、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合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文中提及EMS运单号EK044792833GB物品已到汕头市邮政局,需收件人到现场办理进一步相关手续,海关没有对其扣留处理。收件人如无法到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收件人身份证原件及汕头邮政通关通知单到汕头市邮政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