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264]
问题标题: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0号
问题内容: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0号,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 1,第27项 棉及化学纤维制针织女式三角裤单耗标准,与第28项棉制及化纤制针织胸罩加工单耗标准.两项同属针织类服装,为什么原料单耗限定计算单位,前者是公斤,后者却是米? 2,第27项 对于女式三角裤的定义问题.三紧女式三角裤与裤口拉边女式三角裤有什么区别?能否加以说明? 3,第28项 3/4杯胸罩以及全罩杯胸罩,是按什么标准作区分? 4,第36项 机织女西服裙加工单耗标准.按照商品编码书的定义,62043200,62043910,62043300等的描述是女式上衣,而不是公告所指的女西服裙,那么,如果涉及这几个编码,但名称是女式上衣,而不是女西服裙,单耗是否也要按公告作申报? 5,公告内所指的单耗,是指原料净耗,还是包含损耗+净耗? 以上问题烦请给予详细回复,因此规定将于9月20号开始实施,谢谢!
报关员考试报名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sandeng:您好,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是由制定承担单位经过调查研究,结合不同商品、企业及其生产工艺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征求多方意见后起草制定,并经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共同审定后公布实施的。由于商品的多样性,不同商品对应使用的计量单位也不同。 2.女式三角裤的定义、3/4杯胸罩以及全罩杯胸罩的区分标准主要根据行业标准进行划分,请参考有关行业资料。 3.单耗标准的适用范围应结合该项商品的实际情况,如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商品规格型号、生产工艺等进行综合考虑,已公布单耗标准的商品应按要求进行申报。 4.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公告中的单耗是否包含净损耗应结合该项单耗标准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具体可咨询你司主管海关。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