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北京旅游 - 燕窝问题内容:你好, 我是香港旅客, 打算5月尾到北京旅游5天, 和探望一些北京朋友, 我想买一些燕窝当作礼物予我的北京朋友, 请问在入境时需要申报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应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但按照规定准予进境的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含电话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