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2050]
问题标题:从加拿大回国,带两台新旧电脑怎样的增值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将从加拿大回国。我原本从国内带了一台电脑到加拿大,现在在加拿大买了一条价值4500人民币的电脑,现在两台都带回去,请问新买的电脑需要增税吗?具体是怎样的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个人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进口物品需征收关税。其中规定应税物品与完税价格表中所列物品完税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笔记本电脑的实际价格如果不超过15000元,按照完税价格表规定的完税价格征收关税,即5000*20%=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