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0489]
问题标题:关于自用电子产品和首饰怎么带回国
问题内容:我是第一次出国,出境时不知道有报关的政策,也没有海关提醒我所带电子产品和首饰要报关,明年3月我要回国了,要带一些当初从中国带到美国的电子设备回国,包括一台普通手机(已用有3年,在国内买时才1000元钱,现在也就值500元钱),一台05年在国内买的笔记本(笔记本已经很久了,现在也不值什么钱),一台摄像机(08年国内买的,当时买时也就4000多元,现在也淘汰没有此型号了),还有一台上网本(2000年国内买的,买时才1800元钱),还有我的一些首饰,包括金镯子一只,翡翠镯子一只,和田玉镯子一只,三只镯子均为个人家传之物,因个人十分珍爱出国时便随身携带出国。但是问题是我出境时电子产品每件东西都不超过单价5000元,首饰均为自用家传,也不知要报关,所以就没有报关出来了,现在我要带上述东西回国。入境时我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相关在国内买的发票,因为每件东西都均为多年前购买,也没有发票存留。镯子乃家传之物更没有相干证据,而且十分贵重如要交关税也太多了。请问怎么向入境海关解释这些物品乃自己用之物不用交税,还有我的三只家传之物怎么证明是我带到国外去的,不用交税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对于旅客随身携带出境,并复带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出境时向海关申报,进境时凭原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建议您将实际情况向现场海关说明,如实申报,以其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