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316]
问题标题:从香港到武汉的一些保养用品
北京报关员考试问题内容:上个月我网购了一些保养品寄给妈妈用,商品从香港出发,EMS号码是KJ063857320ZK。根据查询结果,包裹从上个月25号开始便一直停留在武汉海关,我为此研究了一下相关条例,这次购买的保养品总价值80美元左右,应该不到征税的上限。请问是有什么其他原因将包裹扣留吗?我妈妈一直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信件或者通知单,还请海关工作人员能够帮忙查询一下,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应该如何取到包裹?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您邮寄的化妆品80美圆确实没有超过海关规定的港澳地区800元人民币的上限,但是应征税额超过了50元免税额,应该交税后才可以放行。没有收到邮局的通知,可以打邮局电话查询。如对海关相关政策仍有疑问可以致电027-8581847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