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764]
问题标题:中国人在韩国的自用品
问题内容: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前几年在韩国办了一个公司,长期居住在韩国,在韩国置办了很多生活用品,比如,冰箱、洗衣机、家具、衣物、锅碗瓢盆等,现公司已按照韩国法律宣布倒闭,本人要回中国生活,想把这些自用物品运到中国继续试用,请问可以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个人自用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您可在入境后6个月内将上述物品以个人分离运输行李的方式将上述自用物品运入境内。进境时,向进境地海关办理申报。其他未竟事宜请向入境地海关旅检查验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