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3187]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自戴饰品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人员,您好! 我最近要回国探亲,想咨询一下自已身上戴的钻戒及随身背的名牌包计算在5000元内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及其它有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自已身上戴的钻戒及随身背的名牌包可不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