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323]
问题标题:关于从美国网购回来的物品何时能够通关
问题内容:关于从美国网购回来的物品何时能够通关这位海关工作人员你好,我有一个从美国威斯康辛州来的邮包,里边是两双运动鞋,是从北美的网站上购回的,总计156.96美元。于2010年8月25日到达上海。今天已经是被海关检查的第五天了,本人过几天天恰巧要去澳洲,届时邮件就会无人接受了,情急万分特来询问,何时能够放行?恳请及时答复,谢谢您。我的物品时UPS快递公司的,单号为1Z5771400471667515
报关员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海关规定:9月1日后,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取消原来500元的免税额规定),寄自或寄往非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经查,鞋子的进口税税率为10%。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你也可以主动咨询快递公司查询快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