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2522]
问题标题:从香港莎莎购物的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想在香港莎莎网买护肤品,价格折合人民币约550元,是通过邮寄过来的,请问需要付关税吗?如果需要,要付多少的关税?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昆明海关
答:您好,您的留言已受理,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公告》明确:“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第六十一条规定:海关应当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确定适用税率。” 由于您咨询的物品价值未超限值规定,但已超出免税额度,但由于并未具体列名物品品名规格和对应数量,无法直接答复应缴税额。您可根据上述规定在互联网搜索引擎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对照其所列《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自行计算应缴税款。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